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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将承担法律后果
日期:2022-09-15    来源:贵州日报  
(记者 岳端)贵阳市此轮疫情发生以来,网络上出现了大量谣言,给不明真相的市民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虚假信息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谣言,指的是不真实,或未被核实,或人为故意编造的信息。”9月14日,贵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李兴(化名)在接受天眼新闻采访时说,网络社交平台是谣言传播“重灾区”,目前虚假信息大部分出现于大家常用的社交平台,如抖音、微信、微博、QQ等,以及其他网络交友平台。
造谣者一般出于三种动机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第一是为了博眼球吸粉;第二是对社会抱有仇视心理,趁乱在特殊时期造谣生事;第三是不清楚事情前因后果,仅凭主观臆断把两件不相干的事接在一起,形成谣言。
9月13日,一则“后坝草黄路没吃饭的全部出来闹事了,全部喊肚子饿”的视频突然传播开来。最终经公安机关调查,判定这是一则人为拼接的虚假信息。
“我们调用了大量警力进行核实,确定该视频系今年2月福建省莆田市某市场过年赶集的视频,与贵阳无关。”李兴说,网名黄某将此视频重新编辑并配音,混淆视听,给贵阳市民造成了恐慌。该视频发出后已有几千人点赞,上千人转发,几百人收藏,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贵阳市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公安机关及时启动相关工作机制,依法查处了一批涉疫谣言案件,追究法律责任10多人,批评教育100多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传播谣言、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将构成行政违法,情节严重的还将构成刑事犯罪。
李兴介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将处以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该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以及寻衅滋事罪论罪处罚,前者最高可以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最高可以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兴提醒网民朋友,面对谣言一定要擦亮眼睛,学会辨别,坚持从权威渠道了解相关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形成合力,齐心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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