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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
日期:2023-07-28 来源:光明日报
【析理论道】
建设数字中国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互联网则是承载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载体。根据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67亿,其中29岁以下的网民人数占32.9%。网络素养是与网络有关的素质和修养,表现为人们在利用网络时的身心特性、基本品格和素质能力等。青少年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天生就带有网络“基因”,网络已深度融入其生活、学习、交往等各个方面。培育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是我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塑造数字时代我国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必须着力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以新生力量推动网信事业高质量发展。
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是网络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当今世界,网络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全球经济格局、利益格局、安全格局发生深刻变化,互联网成为改变世界的重要力量,网络空间成为国与国之间较量的重要场所。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建设网络强国,需要人才创造力迸发和活力涌流,培养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网络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新时代中国青少年成长在经济全球化、网络信息化的背景下,日益成为网络空间主要的信息生产者、服务消费者,是未来的技术推动者,他们愿意接受新的事物和观点,不循旧、不保守,具有批判性和创造力,深刻影响着互联网发展潮流,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关键资源、宝贵财富和重要后备军。青少年在网络空间中表现出的网络技能、网络安全、网络规范和网络学习等网络素养,是一国在互联网时代是否具有发展活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国是否具备网络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时代背景下,要加快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让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最大增量”。
注重培养青少年科学思维能力。互联网通过高速处理大数据,对输入与输出的信息进行跟踪分析,构筑生成基于关注度、喜好度、活跃度等的信息浏览镜像图,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推送。互联网是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主战场,长期以来,各种敌对势力从来没有停止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战略,企图在我国策划“颜色革命”,他们下功夫最大的一个方面是争夺青少年。由于缺乏足够的网络信息甄别能力,青少年更容易在“信息茧房”内的信息洪流中迷失自我。因此,要系统提升青少年的网络信息筛选能力,提高其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辨析是非的本领,努力拓宽他们的信息渠道,使他们既能冲出基于算法形成的“信息孤岛”,同时还“敢于亮剑”,积极同影响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形成科学、文明、安全、合理用网的系统思维。
加强青少年网络伦理建设。网络伦理体现为网络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和行为的秩序约束,是人们在网络空间中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具备开放性、自主性、多元性、自律性和兼容性等特征。青少年群体兴趣广泛、思维活跃,易于接受新鲜的、外来的事物和观点,思想和行为具有多层次性、开放性和个性化的特征,形成了如二次元、拍客、弹幕文化等多样化的网络文化。同时,青少年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面对虚拟网络空间,其网络道德认知、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常常处于举棋不定和矛盾状态中,在缺乏现实世界道德约束的网络世界里往往容易引发泛娱乐化、沉迷网络、社会责任感缺失等伦理道德失范问题。要加强青少年网德教育,建立网络诚信体系,深化网络诚信建设,倡导文明用网、文明上网、文明兴网,推动青少年形成适应新时代网络文明建设要求的思想观念、文化风尚、道德追求和行为规范。实施青少年网络素养培育工程,加强对青少年个人信息泄露、网络依赖等重点领域伦理道德问题的治理。强化青少年道德示范引领,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等典型案例和事迹网上宣传活动,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网络文明环境。
提升青少年网络法治素养。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法治素养是以法治为核心价值的知识素养、理论素养、规则素养、行为素养的有机结合。青少年需要在知识、理论、规则和行为等方面养成网络法治素养,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理解一定的法治理论、遵守必备的法治规则、作出合乎法律要求的行为。对与青少年群体密切相关的网络主播、电商主播、短视频拍客、旅游博主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要通过增强合规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提升其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传播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重点问题的整治。加强网络规范建设,建立健全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的规范和规则体系,使政府部门、企业、个人在进行与互联网有关的活动时有章可循,保障青少年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通过推动网络平台主体责任落实和提高青少年自律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网络空间蔚然成风,不断提升青少年网络法治素养。
注重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提升青少年网络素养应坚持“赋权”与“赋能”相结合。一方面,赋予青少年在互联网中自我发展的权利,尊重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另一方面,注重网络素养的教育引导,使青少年成为网络强国建设的后备军和中坚力量。要达到这一目标,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个主体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形成强大合力。兼顾城乡地域差别,在提升互联网教育质量,促进互联网教育资源最大限度普惠适用,以及加强网络常识、网络技能、网络规范、网络安全等教育方面精准施策。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持续开展“净网”“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开展“护苗”、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专项治理等行动,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建立健全青少年网络综合治理体系,以政府为主导,从机制、措施、救济帮扶等方面推动青少年参与网络综合治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青少年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强化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为青少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作者:薛 惠,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分中心研究员,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文化强国背景下的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2023年07月28日 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