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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暴,素养提升另一面是依法严管
日期:2022-07-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仅仅因为染了粉红色头发,大学毕业生郑灵华突然遭受网络暴力,险些自杀。
合肥一名女士因订婚照被造谣成“洗浴会所技师”,是近日的新闻。再往前,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寻亲男孩刘学州自杀、女子因打赏少疑遭网暴自杀……普通人无辜卷入网络暴力、无力反抗甚至以性命自证的悲剧发生了一次又一次。
网络暴力是全球性问题。轰动日本社会的“木村花事件”直接推动了该国立法进程。据《生命时报》报道,2019年,22岁的日本职业摔跤手木村花参加一档电视节目后,在社交媒体上收到大量辱骂信息,持续数月。2020年5月23日,木村花被发现在家中自杀身亡。
日本在新修订的刑法中,加重了对网暴者的惩处力度:提高罚款上限,增加有期徒刑或监禁。
“每天收到近百条意见,去死、恶心、消失吧,无法否认这对我造成了伤害。”这是木村花在社交平台留下的遗言。
郑灵华压力最大时,曾向心理咨询师求助。咨询师说,她遭遇的事情叫“网络霸凌”,“自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让侵权人感到愧疚,也许会有、但只是一瞬间的。”
“越在意的东西,影响就越大。所以网上的消极内容很容易让他们产生自我否定、痛苦等情绪。”华东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教授崔丽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青少年敏感、情绪波动大,更容易成为网络欺凌受害者。
社交网络是当下大多数人的日常必需品,网络暴力带来的伤害集中、直接、实时,许多受害者在“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中百口难辩,或是想辩解找不到施暴者。
幸好,在此次网暴事件中,郑灵华没有选择自杀,而是勇敢起身维权。这条路才刚刚开始,从她与网暴者、营销号和社交平台客服沟通的复杂繁琐经历看,后面的路难度不会小。
对动辄上亿用户的社交平台巨头来讲,个体的存在和诉求是微小的。何况用户的许多维权诉求,可能在最初注册点击“同意”时已被排除。
郑灵华的公益代理律师、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金晓航认为,如果没有网络平台公司配合,受害人很难取得具体侵权人的身份信息,可能导致诉讼后期没有办法明确实际的被告主体。
郑灵华遭到谩骂侮辱,网暴者涉嫌侮辱罪、诽谤罪。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
但是,侮辱、诽谤通常属于自诉案件。金晓航说,自诉案件不是由警方直接介入,而是需要受害人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受害人收集侮辱和诽谤性的证据,“既充当公安机关又充当检察机关”,前文提到的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由自诉转为公诉,是法治的进步,值得相似的案件参考。
个体搜证的过程,也依赖社交平台的支持,比如点击、浏览次数如何有效获取,“整个诉讼过程中,网络服务商起到的作用也是比较大的”。
金晓航说,郑灵华的诉讼周期如果一切顺利,短则3个月左右可能有一审判决,长则不可预测。对于一个在校学生来说,这样的经历也一种折磨和损耗,“她需要不断去面对那些曾经伤害她的言论”。
网络平台服务商对用户遭遇网络暴力的投诉、举报机制较为苛刻,反馈也颇为漫长,“对正在遭遇伤害的受害者来讲,一秒钟都是慢的”。
金晓航建议,网络平台服务商可以开通一些更加便捷的渠道,特别是针对遭到严重网络暴力困境时的场景,应该让其享受更为及时、快捷的维权服务。
其实,相关对策早在今年4月22日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的“清朗·网络暴力专项治理行动”就有体现。
中央网信办要求网络暴力易发多发、社会影响力大的18家网站平台,通过建立完善监测识别、实时保护、干预处置、溯源追责、宣传曝光等措施,进行全链条治理。
中央网信办还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账号、机构和网站平台处置处罚力度,针对首发、多发、煽动和跟风发布等不同情形,分类处置网络暴力相关账号,连带处置违规账号背后MCN机构,严肃问责处罚失职失责网站平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可以看出,治理网络暴力,并非没有办法,而是还需进一步落实。
有言论指出,治理网暴需要提升网民的网络素养。改变“人多就有理”“谁流量多谁厉害”的情况,网络道德审判此起彼伏,更夹杂着营销号难以揣摩的私心,看客和监管者都应当小心。
舆论反转、再反转,网民情绪从一边被煽乎到另一边,不仅消费、伤害网友的同情心,也是对社会整体公信力的消解。对突然出现的网络热点事件,应尽量多一些耐心和理性,通过权威机构和严肃负责任的媒体多方了解观察。
我们都希望有一天谣言止于智者、假消息不攻自破,但是对受到侵害的个体来讲,网络上秒速发酵的舆论风暴,不能仅仅依赖于民众网络素养的全面提升,还要加强依法合规监督的力度。
这次网暴打破了郑灵华的“网络安全感”,她可能从此不会再分享有趣的见闻、不敢与线上的陌生网友多交流。一个美好的网络个体消失,是网络世界多样性的损失。(耿学清)
《中国青年报》(2022年07月27日 06版)